在2012年4月發表了「耶魯熊有你的掛號喔.......掛你妹啦!!!!坑爹呀!!」這篇文章後,有許多網友來此表達自己的想法和觀感,耶魯熊也一一針對網友們的回響做回應,對於抱著和耶魯熊不同看法的回響,耶魯熊也秉持著「雖然我不同意你說的話,但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」為出發點,沒有刪除過任何一篇回響。

  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,人人均公平的享有言論自由,但是言論自由,不代表有罵人的自由,很可惜的,出現了一篇人身攻擊及一篇抹黑的回響,為了自身的清白,並且讓這二位網友深刻的了解到「尊重他人」的重要性,耶魯熊於 2012 年 5 月帶著相關証據,到附近的派出所報了案 ( 相關訊息請見「網路上的言論是要負責任的」,從報案至今,過了大約四個月,原本都忘了這件事了,沒想到在昨天收到法院寄來的通知單:

OK-01

因為耶魯熊姓林,而被告也姓林,所以這張通知函可能網友們看起來會覺得怪怪的 XD

 

OK-02

  耶魯熊看到這二張通知函後,更加的深信耶魯熊在之前文章中講到的這段話:

多數的人都以為用浮動 IP 查不到,多數人以為在網咖上網查不到,旦是,你錯了,真的錯了,不管你是用浮動的 ADSL IP,有線電視的 Cable Modem,還是去網咖上網,甚至是用手機的 3G 上網,這一切的一切,都是有跡可尋的,記得之前有一個節目,阿亮主持的,他的口頭禪就是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」......

 

不過小麻煩的是,耶魯熊得跑桃園和高雄去開庭了....XD

 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網路毀謗 言論
    全站熱搜

    耶魯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